引用:
作者暴君T-103
如果你的身份是小老百姓
你要怎麼想,要怎麼說,都是你個人的自由,是法律保障你的權益
但對於政府機關就不是如此
執法執政要講究的是公正執行、一體適用
如果希特勒不行,因為他殺了很多人,要給予處罰
那對於蔣介石,為何卻沒有採取同樣的執行標準?
政府機關作事情,不能採取多重標準
如果一定要多重標準
可否請政府告訴我一個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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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覺得這次政府哪一點做的太過火?
不過就是取消優質學校的表揚和其200萬的補助獎勵~
把一個舉世皆知,不能拿來扮演的符號、服裝和精神象徵,
穿戴在身上,並且在沒有述說任何典故和背後意義的情況下當作一場有趣的公演,
光復中學的師長沒有任何的責任?作為一個老師,尤其是一個有資歷的校長和教歷史的老師,
難道對納粹這個詞背後代表的意義,不需要有任何的警覺?
如果沒有,那這個學校說真的,一點都不優質,也不值得補助這200萬,被取消真的是剛好而已!
然後不要弄錯了,教育部可不是用法來處理這次的事件,
是用評比結果的取消,認為此校此舉破壞優質的形象,所以決定取消,
要幫這個學校講話之前,麻煩請告訴大家,無意義的扮演納粹,這種行為是優質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