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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認識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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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68
引用:
作者
salfonxman
這裡的主流意見不是會場裡拍桌子對罵完之後
如果之後又和平共處
那就是之前是演戲給傻子看嗎
之前家裡因為買賣房子的糾紛
走了一陣子法庭
後來有時候在法庭外等前面的開庭結束時
我跟我們律師還有對方律師會在一起聊聊
倒也是氣氛和諧~
把律師當成是傭兵好了
上戰場的時候固然是捉對廝殺
但在戰場外呢?
請要替你在工作時間外爭到臉紅脖子粗啊
神經病~~
2016-12-22, 09:57 AM #
23
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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