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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o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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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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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是需要證據才能認定,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主觀上有故意,就可能只能以過失處理,如果又不罰過失,就不能成立犯罪。

一個人突然死亡,檢察官會去相驗,也就會去調查他的死因,今天死者的死因極可能有外力介入,又查出有毒品反應的話,檢察官當然會做調查。

但是調查要有證據才能起訴,而不是憑風聲、口耳相傳、不知名的消息人士指出等等無法證明真偽的流言就要把相關人起訴定罪,今天光是從開版的這篇所謂的內幕文章中,都看不出朱男或w飯店可能涉入死者命案的證據了,那是要檢察官如何起訴他們?

如果今天流言四起,大家一致因為流言而認定朱男跟w飯店有犯罪,但是最後檢察官查無實據,最後沒有起訴朱男跟w飯店的相關人員,你覺得民眾會怎麼看待司法?

鄉民們絕對不會檢討自己輕信流言,而只會責備司法坦護權貴。

這就是我花時間打了幾篇跟你討論說明的原因。
人家只說如果有阻擋事實的話,檢察官應該詳加調查有問題就要起訴而已,離定罪還遠得很,也只說朱男涉命案,飯店涉滅證,你不用那麼緊張。我也覺得離離清事實真相還早,一堆牽強附會的臆測不是太有必要。

現在媒體還蠻競爭多樣自由的,也沒那麼容易被收買,就看司法體系怎麼查了
舊 2016-12-21, 10:40 AM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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