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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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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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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案發現場如果沒有留有其他相關事證,警檢通常不會特地封鎖,也不會因此而去發動搜索。
至於清理現場,如果要算湮滅證據的話,還是必須要有證據證明主觀上的故意才行,我認為正常的法官不會去苛求清潔人員具有判斷是否犯罪現場的能力。
又第一線的清潔人員都不知道了,你如果證明通常不會在現場,甚至不在飯店內的負責人會知情?不要凡事都無限上綱好嗎。

你說的那不是重點,而是「清理命案現場」這行為,算不算湮滅證據?假設清理人知情好了,或者是犯罪者直接指示清理人清理。

我所謂的負責人不是最高層那個,而是當班經理。當班經理要辯解什麼都不知情,合理嗎?
清潔人員看到有命案發生,什麼都不問就去清理,合理嗎?

至少我覺得這不太合常理。
舊 2016-12-21, 09:39 A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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