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肥鳥
警察便宜行事習慣了...
接到醫院通報,有昏迷女性,有性侵跡象
就派兩個警察去..應該一開始以為是性侵
到了醫院...不確定人掛了沒...應該是驗血後才得知有毒物反應
總之知道是毒趴,回報局裡,衝現場...(應該是問送死者去醫院的人,才得知事發地點)
如果是一般飯店,大概就讓警察進房去看了(怕警察以後來找麻煩)
那知,這次的飯店比較硬,要求照規矩來,要看搜索票...
我覺得,應該早就清潔完畢了
通常一退房,樓上就已經開始清了
又沒血跡,就一堆垃圾,酒瓶...也許還有嘔吐物,保險套.....
飯店清潔人員早見怪不怪了...
基本上,應該退房30分鐘就清完了
等到警察打電話烙檢察官來...再上樓....
當然早就整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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