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就打工嗎?
國防部今舉行例行記者會,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代主任蔡忠誠少將說明國防部即將在明年推動的「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服役試行作法」,蔡忠誠說,志願短期入營的對象,退伍後8年內具中、高專長之志願役後備官兵,及已申請退伍即將離營之志願役現役官兵,均以回原部隊或同類型部隊為優先。未來每月至少必須回部隊受訓2天(不留宿),分為每周二、三或每周六、日兩類;每年需參加一次演訓(7天6夜),全年入營29天為原則。應召在營期間具有現役軍人身分,依法享有相關權利及義務。
蔡忠誠指出,申請參加志願短期入營服役的後備軍人,離營前最後3年的考績,必須達到甲等以上,體格分類作業程序之體格編號1或2以上,未受徒刑、拘役、保安處分、強制戒治等裁判之宣告。試辦期間1年1簽,未來可能改為1至3年。在簽約期間,不能前往大陸。後備官兵入營後,若發生體格不符、未依時報到逾3次以上、施用毒品、重大違紀犯法事件或赴大陸地區者,均註銷志願短期入營服役資格,亦不得再次提出志願入營申請。
至於待遇方面,以日薪比照志願役現役官兵給與基準發給,與現行接受教育召集訓練享有交通費、誤餐費及保險撫卹等均相同。(王烱華/台北報導)
中校每日2256元
少校2005元
上尉1797元
中尉1623元
士官長1594元
上士1543元
中士1430元
下士1312元
上等兵1228元
一等兵11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