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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要廢刑法227的是那些被精蟲上腦的變態混球,我同意未成年人性徵發展時確實會有情慾,也有兩小無猜的免責條款來協助,學校課程會有保護及教育措施,我看不懂廢除的意義在那裡?
我只看到一件事,許多成年人想玩幼童,廢除這一條後,這些成年人就可以以雙方合意的方式來規避刑責。啥?你說尊重小孩的性自主權?他媽的,未成年人之間本來就有免責條款,現在廢除是要開放他們與成年人性交嗎?你是第一天出社會的嗎?利用權勢、地位、知識、教育水準不對等的狀況來佔別人便宜的事情從來沒少過,現在還廢除此一條款,只是讓未成年人的性自主變成成年人的性奴隸。
另外請告訴我那一國允許未成年兒童與成年人性交合法化?
對了,為啥同志這一群人腦袋只想著fuck呢?只要與限制fuck有關的都想要解禁?玩到沒東西玩,連主意都打上小孩子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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