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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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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P&W
這後面還有性解放的目的..........

遊行還有人想廢除刑法第277條,簡單來說16歲以下的修幹變成合法,不管是16幹5,還是50幹5,或男男女女幹都無罪,確定這能夠開放嗎?立委還企圖偷渡一條通姦除罪,這擺明就是性解放.......


P兄,我不太懂
你的工作經常需要閱覽各式專業操作手冊
還有很多一般人都接觸不到的專業知識
那麼複雜冷硬的東西你都能深入了解
但為何會輕易相信一個經過誇大渲染惡意抹黑的謠言

這是呂欣潔的說明,您可看過之後再判斷
如廢除刑法227絕對不等於性侵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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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夢似幻
舊 2016-12-12, 02:41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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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