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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改職務名稱就可以規避掉這些了, 法資厲害的公司早在將近8年前就搞這一套.

以我曉得的例子: 你的職務不需加班, 但配合廠房做確認, 主管都挑周一下午跟你查.

根本就不用公司叫你去, 你要繼續做下去, 或比較有責任感的, 周末就自己去了.

然後主管們口頭上表達一下你怎麼周末來公司呢, 不要啦~ (絕口不提加班2字)

公司有了面子, 也賺了裡子, 一切都是你有什麼問題?

跟勞資局爆料是沒用的,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你唯一能做的是擺爛, 這換成"你的錯."

當然, 廠房的組長跟幾位KEY MAN有加班費, 不過其他凹自動去的人就沒有了.

敢老是擺爛, 逼你走後, 公司傳真通告產業, 遇人就列數過錯(但會稍微修飾), 完美手法.

要知道喔! 加班是"公司要求或主管許可喔!!!" 這點絕對重要!
舊 2016-12-12, 06:57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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