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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目乏目艮目青
這部分蠻關鍵的,這次修法真的沒有提高加班費
可惜都被其他新聞淹沒了
不過就好像是基本工資一樣
雖然大部分公司給的都超過20008
加了那一點錢,官員還是可以拿來說嘴...(低薪弱勢族群什麼的)
真的被問到這問題,大概也會用同樣方法裝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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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照我理解,如果原本立法立意良善,加班費應該要算2.33和2.66,假設是照勞動部的解釋只有1.33和1.66等於和未修法前的延長工時加班費算法一樣沒變,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律師跳出來說加班費根本沒增加。
最後會怎樣,還是怎樣解釋才是對的,就看有沒有其他熟悉法律的網友可以補充了?
例假日是另一個問題,例假日照法律解釋,除了加班費還要補休一天,此外還有種種限制條件。
而且有實務執行上的困難,除非勞動契約一開始就強制規定好哪天是例假日哪天是休息日,不然誰知道星期六星期日哪天是例假日哪天是休息日?
一例一休爭議 北市勞動局長:勞工感覺被執政黨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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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例一休若通過,賴香伶認為對北市勞動局未來也會是很大的壓力,因為休假可以上班、例假不能上班,很多人可能原本放六日,會因工作調整為放三日、日一等情形,若雙方都沒有約定好固定時間,勞檢員看到班表一片紅字,可能不知道哪個例假、哪個休假?未來在看班表、薪資發放清冊,以及檢視勞資協商裡面有無特殊規定,這些都很增加行政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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