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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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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關於新的一例一休部分我搞不太懂.....
目前敝公司採取的加班跟新制似乎有點差異
我們用月薪36000來算算看好了
月薪36000/240小時 = 150元/小時 (這是目前時薪通用的算法)
敝公司算法為六、日出勤皆為2倍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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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星期六加班兩小時
原公司算法為 150元 * 2小時 * 2倍 = 600元
新制算法為0-4小時皆算4小時,又前兩小時為1.33,後兩小時為1.66
(150元 * 2小時 * 1.33倍)+(150元 * 2小時 * 1.66倍) = 897元
這樣看來新制算法 > 原公司算法
但如果變成加班四小時
原公司算法為 150元 * 4小時 * 2倍 = 1200元
新制算法為0-4小時皆算4小時,又前兩小時為1.33,後兩小時為1.66
(150元 * 2小時 * 1.33倍)+(150元 * 2小時 * 1.66倍) = 897元
加班滿四小時後卻是新制算法 < 原公司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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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過HR說我們原本就已經優於勞基法,所以我們就照原本的方式算,這樣看來加班一定要加滿才會比新制多...............好怪的算法
另外星期日算例假有人知道怎麼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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