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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條款初審通過 最重罰2500萬勒令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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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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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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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IV
惡性競爭?只有計程車會?別的行業都沒關係?
至少你不能否認台面上的理由就是那樣
燒得起打折這種玩法的也只有較大型的無線電計程車車隊,這很明顯會形成不對等競爭
(好像沒人關心小七跟雜貨店哦?)
另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開計程車維生的人很多,如果放任這種生態會出亂子
不然你覺得為什麼會有車行這種制度?
講再白一點,就是選票考量啦
各國不歡迎 UBER 不也是如此嗎?會侵蝕到既得利益才是重點
沒聽過擋人財人如殺人父母嗎?
2016-12-09, 09:22 PM #
123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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