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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條款初審通過 最重罰2500萬勒令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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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81
引用:
作者
暴君T-103
我覺的有一件事情是大家沒注意到的
就是UBER很受歡迎,所以才會威脅小黃司機
先不管受歡迎的原因是小黃司機太差還是UBER司機太好
如果UBER司機的服務是好的,但UBER公司是壞的
那能不能把UBER給搞掉後?
國內自已成立一家公司,延續UBER的服務,但稅金、保險什麼的都照規定來呢?
畢竟如果這項服務或制度是受人民歡迎的
就這樣因此而消失掉,好像也蠻可惜的
你是說微博之於fb
QQ之於line的那種模式?
2016-12-09, 03:39 PM #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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