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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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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其實uber什麼納管納保納稅問題真的有心解決都好解決,最後還是回到對原有產業的衝擊上面

政府認為他就是網路車行,就該納入現行運輸業管理,但UBER也知道一旦納入後,現行規定就如同明年上路的台版UBER一樣,車輛必須為營業用車輛,費率下限不得低於現行計程車費率,完全失去其所訴求的特色

UBER自認跨境電商平台,就跟訂房網站一樣,媒介雙方的服務,對司機端他認為存粹為自由夥伴關係,既未限制司機服務時間,也不會限制司機去參與相同性質的平台,訴求在公路法下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將UBER或一些像利用機車載客送貨同性質的平台一同納入管理,稅的部分則是願意遵照法律如果現行法律有要繳納的稅都願意繳納
不過現行法律對這種跨境電商完全過時根本課不到,去看一下飯店業槓上國稅局的爭議就知道了,都夯好幾年了,現在才再想參考國外立法經驗
保險部分原本則是自認國外總公司有統一投保,完全不鳥別人要求,然後風向變了想在國內投保了,又被政府搞小動作,金管會要求產險業者在UBER合法前都不得納保

看到後來就差不多了解了,問題根本就不是在政府的納管納保納稅,稅現在想抽也不是就沒辦法抽,就比照訂房網站,逆向抽向消費者抽阿,計費扣款時就連同稅金一起加入
對消費者的保障,也可以要求司機條件必須要有營業用駕照

當然這對原有產業的衝擊很大,不過個人是認為,這就是科技進步下的產物,跟訂房網站一樣,這也是產業創新的一種,不應該先入為主認為這樣就是打擊現有產業 圖利uber廠商,打不贏他就加入他,UBER不就是一個平台,吸引人的地方不就是對消費者而言可以看評分、可以反應司機問題、乘車有完整的紀錄、司機至少之前也都沒有刑事案件紀錄、可以在部分時段區域有優惠的費率,對司機而言,有閒時可以用自己的車跑一下賺個外快,也可以透過APP有有效率的載客,政府有心弄不出來類似的嗎,老是畏首畏尾的,就別再說什麼產業要創新
舊 2016-12-09, 08:18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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