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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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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kuraman
我也只能說無奈什麼的
立法從嚴是一回事 執行的效果又是一回事
上了法庭又是完全不一樣

以消費者乘客的角度來看
信譽不良的車隊的車不搭
穿著服儀不佳 嚼檳榔抽菸的車不搭
沒出示計程車司機許可證的 或是跟證件上明顯長得不像同一個人的車不搭
(還有什麼要補的?)
剩下就是聽天由命...

UBER的白牌司機可是沒被警察機關管理的

諷刺的點就在這
沒有法律規範、靠業者自律的Uber,會確實審核文件,要求要有良民證才能開通APP接案。
合法、受到政府認真負責管理的計程車業∼卻是這樣的醜態百出
這點實在沒什麼好比的

Uber公司會搞到現在這麼處境艱難,跟他的管理者總是用敷衍的態度對待台灣有關
去翻他兩年多來的發言紀錄就知道,千遍一律的說詞
有幫乘客保險阿!但永遠拿不出證據。
我們想合法化,但總是喊喊沒有提出具體想法
然後打死不承認有經營運輸業、打死不承認跟司機有雇傭關係
現在鬧大了才去國外討救兵...
Uber被趕走,最大的輸家是乘客
沒有比較"便宜"的Uber可以搭
小黃爭贏了之後會更覺得,當有競爭時利用政治鬥爭來解決就好,品質更不用管他了
舊 2016-12-08, 08:21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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