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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orea2004
我覺得台灣在這種產業分類上做得很隨便。
我認為不管Uber還是現在的計程車行,都不能算是運輸業。
因為他們主要業務是媒合乘客跟司機。
他們的收入來源並不是運輸而產生。
尤其是計程車行!
他們的收入來源是司機的靠行費,現在還有車身廣 告收入。
不管運輸業務有沒有實際發生,車行還是可以跟司機收到靠行費。
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的計程車品質低落的原因之一。
因為計程車行靠靠行費維持,所以除非司機犯罪,不然車行不太可能
為了一些投訴就把司機踢掉。
但Uber會!
相反的,計程車行為了維持司機靠行意願,所以必須保證每月載客數。
如果Uber的產業型態有爭議,那麼政府應該要思考的事情是,
是不是該回頭檢討計程車行的定位?
因為科技進步,這種新的商業模式只會越來越多。
政府只會死腦筋的用傳統思維去界定新的商業型態,這種爭議只會層出不窮。
然後下次有新的商業模式出現,大家又為...



車行當初是用電台的,好像有執照問題?
 
舊 2016-12-08, 10:32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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