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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條款初審通過 最重罰2500萬勒令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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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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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PCDVD_2015
法律層面站不住腳完全沒話說
但是Uber服務品質卻優於合法的小黃實在是個笑話
乘客眼裡根本是劣幣逐良幣
台灣小黃要不是被Uber屌打,哪會有現在車隊也出現不限信用卡付費跟司機評價的機制?
就拜託uber 合法繳稅吧.運價一樣我還是會選Uber
就算uber擺明不合法不繳稅
你應該還是會選uber吧
2016-12-07, 11:30 PM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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