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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條款初審通過 最重罰2500萬勒令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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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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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59
引用:
作者
nomad
講得好像在台灣坐小黃出事乘客就一定得到賠償似的
講得好像靠行計程車都是員工都能得到保障似的
台灣一堆企業,讓整個國家付出大量社會成本
也不見這些人出來聲討
比例原則、比例原則
知道這詞嗎?
雖然您說的也是事實,但出事了小黃本身或是背後靠行至少有個實體可以控告,
Uber出事了他們公司根本就是置身事外,倒楣的還是乘客與司機。
2016-12-07, 06:5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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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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