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orittn
http://udn.com/news/story/1/2152676
林淑芬沒有出席
至少人家還算有風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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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風骨問題...DPP現在人數遠超過其他人, 少她一票不會有差.
所以她可以先出來當箭靶召委, 真的要表決的時候�**羺_來就好
而不遵從黨規缺席的罰則是什麼? 重罰1萬
引用:
黨團強制動員辦法第2條規定,具重大爭議的事項要求記名表決,表決時不在場或不遵從黨團決定的成員,每次罰款新台幣1萬元,單人的罰款總額每日以3萬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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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委這招1萬至少又買到iorittn兄的民心了, 多高明的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