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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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ea2004
禁不是唯一的辦法。
比較好的方法是:
首先要請政府正視賽車運動。
政府能正面看待賽車運動後才能制訂出相關法規去規範競技用零件跟道路用零件。
販賣或改裝競技用零件的店家必須取得相關資格或是執照之類的證明。
沒有執照的店家就只能賣道路用零件。
只要是道路用零件都應該送驗取得許可證。
這樣警察即便沒有監理資格也可以快速明確的方法可以進行取締。
而不是要做這方面取締一定要有監理人員在場,或是靠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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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多排氣管的改裝零件製造業者,好像只要會做那個胚就在賣了
或許有的人說你這種方式是在讓更多改裝零件廠商更難做,更對國內改裝車環境沒有助益
但對不起,像這種東西我覺得連噪音都沒辦法控制好,那幹嘛還要出來賣?
不光是排氣管這種改裝品,我覺得台灣很多改裝部品也都是這樣,亂做一通然後還是一堆屁孩買單,品質差就算了,反正屁孩的車爛掉不是我的問題,還造成別人的困擾這點真的讓人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