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ainwens
贈與約定若不能接受,就只能拒絕收下了
合理與否要視情況而定,這部分就很見仁見智
所以以我個人的立場是不希望約束太多,
送個禮搞那麼麻煩,反而容易弄得大家都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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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
但是該連結下面有幾點但書
即使有約定也可能無效
民法 第 247-1 條
民法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 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 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 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 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