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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肥鳥
讓你女兒去跟對方同居吧...不結婚也行,25歲後再結婚..要公證也行...
你再給200萬當嫁妝(拿的出來吧)
25歲以前結婚,那...請自立自強.....
3年...在那環境下...夠使人成長了...
如果想不開...那就給200萬...祝她幸福了....
樓主只有一個小孩??
總之要給你的小孩一個觀念...
林貝的財產,是林貝的...要花要存是林的事...
林貝留房子是為了養老,怕你們養不起兩老....
不要趁林貝還沒掛,就在肖想自己有一份...
搞不好明天,林貝把房子賣了,去買台法拉利來飄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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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同意你不過~ 看樓主現在這種情況, 可能真的要先把自己的 養老本 好好守住才是重點~
引用:
作者史都華
我觀念沒這麼保守,男女朋友婚前有親蜜行為我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做好防護措施。我生氣主因有兩個,一是她男友先是把我媽輪椅直接推到房裡還把房門鎖起來,看他推的力道很大,然後要我女兒跟外勞說放半天假,還把我客廳的音響放大音量自以為客廳裡沒人就開始亂來,他們兩個都沒想過萬一阿媽在房裡出事怎麼辦?
第二個原因是我認為這個男生有某種的性暴力傾向,內容這邊不方便說,我跟我老婆看了影片都覺得不該讓女兒繼續跟這個男生交往
或許罵她的時候我口氣是重了些,因為這是對她自己跟自己阿媽的不負責,假如您自己的女兒有此狀況,應該也會多唸幾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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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樓主女兒要嫁的就是這個男人? 這樣叫老實人?
...........我看了也只能呵呵~
老實人不是這麼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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