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goodpig
第一點要釐清,就只能往前調閱主要道路上的監視器
看看有沒有辦法去證明貨車在路上的時間有多久
第二點如果是要懷疑開車的不是婦人本人,這應該是檢調要舉證的
不過這能是因為小案子吧,感覺沒有很認真在辦案
判決的理由說服不了人
|
...那是網友懷疑...
事實上..測速照相拍到a車開到113...寄罰單給車主...就這樣...
車主要申訴成功,只能舉證證據有瑕疵..
1.相機測速系統有問題,沒認證...
2.相片中有別台車,是他超速....
但經查,舉發違規所使用的雷達測速照相儀,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內,檢驗自有公信力。
對劉婦指當時車流大,法院檢視違規採證照片發現,除了被舉發的自小貨車,並沒有見到其它車輛也在違規採證照片中,前後左右均未見其他車輛,
都有查啊....
至於誰開的車....車主去跟他討...這不是檢警的事
如果,有當天的行車記錄器,能證明...從家裡出來,慢慢開...那大概.....也不會贏
你有能力殺人(車子能開到113)
刀上有你指紋(車子是你的)
刀子插在死者身上(有照片)
怎麼抗辯?...
印象中有過..被盜用車牌,真車主是雙b車,一台掛同號車牌的雙b在外地超速被照相...
不過車主有差不多同時間的停車收費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