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cetyI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引用:
作者twu2
因為沒規定不能簽短約.
現在都是先簽一份短期約, 確定會留下來再簽另一份約.
如果不想留.... 時間到就不續約了. 基本上就跟試用期沒什麼差別.




現在都是這樣簽的

三個月一到就可以不續約了


但是感覺這串主題不是這樣,應該是想規避一些責任

邏輯上不能用的人不太可能還派出去
舊 2016-11-30, 03:12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cetyI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