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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AK00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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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
樓主房子出租3萬 現在女兒的房子出租1萬4 這個簡單 你就給女兒每個月1萬6千元 看他們要去住那都可以
每個月花1萬6可以省下房屋被霸佔可能 划算

貴千金現在為愛婚頭 就讓她去顧吧! 跟女兒約法三章 現在22歲結婚太早了 至少要再交往三年 三年後你們可以結婚!! 不用當壞人 讓時間去證明吧 如果三年後貴千金一樣不離不棄 何不成全呢? 這或許是他選擇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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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重於生 捨生可也 生重於義 捨義可也....
舊 2016-11-29, 05:49 P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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