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生退伍後第一份工作就是快遞,當時我公司與他們有配合,他常常來公司取件,我女兒那時在我公司實習,他們就是那時認識,算起來也沒多久時間,養她養這麼大,為了一個小男生說變就變,講也講不聽,讓我們覺得有點寒心罷了...
其實大家的建議先前我跟我老婆差不多都跟她聊過了,她個性一向很拗,直言不用給她錢,只希望如果可以的話就把房子租給他家,說大家省一點應該可以過,我可能把她養得不懂人間疾苦,只有1萬4要養4人,除非不跟他們拿租金,我知道該給她一點教訓,讓她知道真實人生不是這麼容易,但有需要把自己女兒逼成這樣嗎?該幫還是不該幫?現在她的心早已不在我們這邊,結婚不過是個型式,我是希望她好,可以好好過日子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