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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hots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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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44
美國由陪審團來認定被告有罪無罪
台灣由法官來認定
由法官根據自己的良心、理性
所產生內心確信,自由地作出結論
舊 2016-11-26, 08:08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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