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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請參考中華民國刑法271至276條!
就我的理解是先判斷是否故意
非故意才有「業務」的問題

引用:
作者supstring
所以涉及「業務」就不需先區分故意跟過失嗎?
Google 了一下…像是這個…
故意殺人?還是過失致死? (http://www.wnblf.com/%E5%B8%B8%E8%A...AD%BB%EF%B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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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11-26, 03:3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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