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版上常常強調要搞懂法律邏輯
「偷工減料」這件事
沒出事前你頂多告他廣告不實/詐欺
能不能提高到殺人罪還很有爭議!
甚至如果抗震7級的建物因偷工減料只剩抗震6級是蓄意殺人的話
那一開始就將建物設計成抗震6級的建築師也是蓄意殺人?
臺灣是地震多發區
設計上抗震7級的建物未必能抗的住二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的6級地震
更別說有些人裝潢時隨意拆牆、隨意在樑上銑洞
日後抗不住設計的抗震強度要算誰的?
引用:
作者cdx
業務"過失"致死
蓋房子偷工減料死100多人,是"過失"!!??
難道偷工減料不是故意的?!不是蓄意殺人?!
那以後要殺人就先搞間公司,開計程車酒駕撞死人難道也算"業務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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