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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目前法律似乎就只能用業務過失致死罪處理
如果你不滿意可以站出來帶頭推動修法甚至立專法
而不是要法官不顧法律隨意亂判
那樣和鄉民口中的恐龍法官有何區別?

引用:
作者tohotsony
那101是不是也可以
少個幾支鋼樑
然後5級地震就倒塌
死100個人就好

比智利的法令還不周延
人家是建設公司,加入同業審查
蓋的建築物出事!連坐!

人是要越來越進步
不是在比濫、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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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6-11-26, 02:32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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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