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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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msn.com/zh-tw/news/natio...&ocid=ASUSDHP15
今年過年前的2月6日,南台灣大地震,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3人輕重傷,台南地院25日宣判,法官認定建築包商林明輝等5名被告,造成眾多被害人身心巨創、家園全毀,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各處最重刑5年,併科罰金9萬元,家屬得知判決,氣憤的說:「這口氣吞不下去,一定會上訴。」
而儘管已判處最高刑度與罰金,合議庭仍透過判決書表達懲罰「猶嫌不足」之意。 判決書直指造成眾多人員傷亡的維冠大樓倒塌案,可以歸責為建築案件過程中,層層相依的人為重大過失,被害人家破人亡、情狀悽慘,並不是一般的業務過失致死案件可以比擬;且被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又互相推諉,否認犯行,未見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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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5年,罰金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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