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oma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45
引用:
作者FLYFLY3
額外話,我一直認為臺灣在地的 "保護級"這個設計“很蠢”,是一種表面功夫,多此一舉。區分 普、輔、限,就已經夠了。

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兒童,收視什麼樣的視聽來源,那是身為 監護人/家長 本來要管好的事,視聽放送端哪管得了那麼多。


我沒記錯的話,以前是只有3級,所以才叫3級片
舊 2016-11-23, 07:29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m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