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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rada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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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rada198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UP-FRONT AGENCY
文章: 116
引用:
作者noname
靠北 我有新增加兩句耶

大哥 您的集中營在哪裡啊?
可不可以包遊覽車去參觀?
"要不要門票?多少錢?
不要太貴應該有賺頭 "

這樣竟然也被大哥您看出來慢慢跳針
好吧 我下次跳快一點

崩潰是說服不了人的,就等你長篇大論來說服我。
只要你在實務上提出法律徹底完善保障同婚人及其領養小孩將來所有應對問題(包含與異性者間產生的民刑法關係、真實人格性別認定或其他法律問題,此論亦涉同性小孩霸凌之問題)
社會價值100%接收同婚的證據及科學理論 (若社會能接受同婚,上述法律問題即可減少一大半。)
若不能提出任何說法說服我,那你還是繼續跳針。
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省省力氣吧~~~有人連自己小孩萬一出櫃都要殺死,你覺得這邊跟他打打字他會聽得進去嗎?

幾個不知道哪來的把握覺得異性戀父母一定可以把小孩教好
又不知道哪來的感覺認為同性戀的小孩一定異常

哪來的把握覺得同性戀父母一定可以把小孩教好
哪來的感覺認為異性戀的小孩一定異常
舊 2016-11-20, 03:08 AM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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