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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arconlon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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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誰管它正確不正確
反正我就是反對同性婚 甚至多元婚也是

這些議題應該先成立一個特別法 來保障一些例如繼承權等特殊案例

原先不存在的不一定就是錯 但是沒有人剝奪 不存在是要怎麼剝奪
漠視是要怎麼歧視 同性戀自己會公開承認自己性傾向嗎

不是大聲嚷嚷就是正確 這社會生病 病入膏肓
我們需要核爆技術 砍掉重練 先消滅個90%再說
前幾天有個外國人離開台灣去他國創業 他講的就很中肯

關心隔壁香港人權問題都比這個來的有意義
這才是之後可能影響大多數台灣人的事情

如果對台灣社會這麼不認同 最快的方式就是離開台灣
美國也是 又不是所有州都許可同性婚 你就移過去就好

有句老話不知道當不當說 長的醜不是你的錯 但是出來嚇人就不對了...
這件事情完全體現這個概念
舊 2016-11-20, 01:26 AM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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