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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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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沒有共識 是因為社會的對話不夠
很多議題欠缺溝通的誠意 只想往捷徑的方向走
講平權 表面上最簡單明瞭
但實質上很可能是籠統 空洞 完全缺乏內涵的

譬如說 大法官認為罰娼不罰** 違反平等原則 違憲
於是我們的政府很果決地改成娼**皆罰
那為什麼不能是兩者都平等的不罰呢?
所謂的公序良俗是什麼?有這麼不證自明嗎?
很多真正重要的討論就這樣被跳過了

婚姻也是一樣
法律用婚姻來判處昏頭的異性戀男女終身監禁
基於平權
對於昏頭的同性戀者 當然該給予同樣的處罰
然而 答案為什麼不能是兩者都不需要受處分呢?
問世間 婚姻為何物?
為何一定得受到法律的規範?

某大法官說 婚姻制度"使性變得神聖"
講得好像結過婚的男女在啪啪啪的時候都會放出聖光一樣
真的是這樣嗎?

按次計酬的性行為 違反公序良俗
吃到飽的婚姻性行為 卻可以封聖
根據在哪裡? 這根本不科學吧?

何況 一件事情神聖不神聖 是能夠由世俗的法律加以規定的嗎?
那些宗教人士如果有認識到這一點
或許該抗議的對象不是同志婚
而是世俗的法律根本不該涉足他們專屬的領域

本來罰娼不罰女票 違反平等原則
但是大法官無LP 不敢說女票娼都不應罰 只敢說輔導轉業 或 有效管理
然後一些自認道德非常崇高的團體(跟現今的反同團體一樣) 造成沒縣市敢設立風化區

你現在就跟那些大法官一樣 不敢說同意同性婚姻
因為平等原則 所以異性婚姻也該廢除
你學法律的不會不知道身分法所造成的法律效果
還有婚姻關係不只有"性" 有很多無性婚姻的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在某些政治理論的看法
一個社會制度的推行
不能只是消極地無害於他人
更要積極有助於社會公益

那麼具體來說
同志婚姻對社會整體 有什麼正面的助益呢?
這一點的說明在台灣也是稍嫌欠缺

弭平歧視 就是對社會整體的助益
舊 2016-11-18, 03:44 A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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