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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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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Amon Amarth
+1

我尊重每個人選擇的生活方式.但是..要破壞自古以來遵行的制度.我反對

這樣有重大爭議的法律規範..為何不訴求公投?(不敢是吧..)

尤其是..只要有人跳出來反對同性婚姻.馬上利用各種社群圍攻謾罵羞辱

這種手段可謂之..彩色恐怖!

噁心的一群人...


要說有重大爭議,這樣就太過了,

同性婚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除非還牽涉到第三個人,例如說領養小孩,

不然只是立法對兩個人權利義務的規範和保障,這哪會有什麼爭議?

現在只是把事實婚的法律精神,納入同性伴侶間來,個人認為這沒什麼大驚小怪,

你要不要舉個同性戀結婚,然後這社會和世界的權益會有一絲絲被損害的例子來聽聽?
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舊 2016-11-18, 01:13 A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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