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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n Ama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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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n Amart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60
引用:
作者wesley77
我不反對同性戀(反對也沒用,因為這是私領域),但我反對同性婚(這是公領域),同性戀是一回事,同性婚又是另一回事!
只不過我認為對於這種茲事體大,幾千年來不變的制度,忽然間要做改變,為什麼不能讓所有百姓透過公投表達自己的意見,而是想用立法院百來張選票來作決定?用這百來張選票作的決定,取樣數夠嗎?至少透過公投,取樣數是百分百,輸的一方也會較心服口服,不是嗎?
要不然就算強行通過,社會也會種下不安的種子!


+1

我尊重每個人選擇的生活方式.但是..要破壞自古以來遵行的制度.我反對

這樣有重大爭議的法律規範..為何不訴求公投?(不敢是吧..)

尤其是..只要有人跳出來反對同性婚姻.馬上利用各種社群圍攻謾罵羞辱

這種手段可謂之..彩色恐怖!

噁心的一群人...
舊 2016-11-18, 01:06 A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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