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有沒有恐同教比同性教還激烈??
瀏覽單個文章
healthfirs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引用:
作者
wesley77
我尊重同性戀,你們可以在私領域裡愛得死去活來,隨時好聚好散,你們跟我們同樣享有一個國民應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但我也希望你們尊重社會原本1男1女的婚姻制度,所以我不贊成同性婚!
社會原本如何如何......
這不是理由啊
以前社會原本還有賣身契
可以蓄奴
男人還能納妾
女人沒有投票權
人人都沒投票權
以前社會還是帝制的
這個社會原本如何?
2016-11-17, 10:55 PM #
86
healthfirst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healthfirst
查詢healthfirst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healthfirst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