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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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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論壇這樣被鬧 不能報電信警察 或是以妨礙風化 告他??

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他是不是以為電信警察查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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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也是個正人君子,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

與其看新聞擔心受怕,不如自行了解現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舊 2016-11-12, 01:1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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