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打工吧魔王大人
N的專利太老太偏了,都是一些沒用的卡小,有賣沒賣沒差了.
要不然早就告死三爽與匪貨了.
真的只剩基地台設備還能說嘴.
易立信也是(告了小米有拿到錢?). M公司?勉強不被告而已.
都沒有商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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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Nokia已經告遍全球無敵手,權利金撈錢無數 .........
Nokia手機/通訊專利極強,簡單說明如下
1.阿蘋打官司戰敗,只好付手機專利金給Nokia
2.HTC Sony 華為 三顆星 黑莓 摩托羅拉 都戰敗,付專利金給Nokia.其實不止這幾家,偶隨便舉知名度高的
3.歐盟在Nokia賣掉手機部門時,因為相關專利全部都保存在Nokia,Nokia變成了一間專利公司沒有負擔,可以隨意告狀要錢.歐盟通過微軟併購案時特別要求芬蘭Nokia不得在市場濫用專利變成專利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