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9
|
引用:
作者惡蟲
這不一定。
因為書記官打字,是一邊聽當事人說話,一邊輸入,而不管打字再快,一定得先聽到當事人說出口,才可能打出來,加上有些詞語,如果沒有聽到完整的句子,會不知道要打那個字。
所以有時候打字時明明看到字打錯了,法官/檢察官看到並當場指正,但是為了追上當事人講話,不得不硬著頭皮繼續打後面的字,打完整句或整段後再回頭來修正。否則的話為了一個錯字立即回頭修正,改完錯字後可能後面整句甚至好幾句話會忘記,無法完成後面的筆錄。
|
喔喔
因為我去的那幾次
書記官主要是照法官的口述去記錄
她不太去即時記錄雙方律師的發言(法官會把律師的話重新順過精簡過才唸給她打)
所以...可能我看到的是法庭片面的狀況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