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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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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引用:
作者PEST-X
我想殺A,卻假裝要抓附近的B,如果B跑了就順勢殺了A,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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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只是進來看樹最後的下場


不懂你引言又舉這個模糊的例子要做什麼?
沒犯法幹嘛跑給警察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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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愧於已 無害於人
一直看後面會跌倒喔 記的看著前面 好好的走下去
舊 2016-11-07, 12:33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憨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