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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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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這件事我只有一個想法
立法
只要警車鳴笛
嫌疑車輛不停車受檢
後續肇成任何事故
該嫌疑駕駛要負連帶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無愧於已 無害於人
一直看後面會跌倒喔 記的看著前面 好好的走下去
舊 2016-11-07, 01:15 A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憨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