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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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到底有多執著要把這七天砍掉,連討論都不行,看不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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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七天假與一例一休或是兩例無關.
只是混在一起鬼打架而已.
一例一休或是兩例 的基本原則都一樣,
只是一個強制放,一個非強制,
用這個理由收回七天假,其實是不通的.
若用七天假換特休.
特休看的到吃不到.
台灣人大多離職前才"敢"請特休.
真的有這七天假比較實在,
但這七天假的名義又很奇怪,不符合政治正確
要不就是分散到民俗假期,
例如元旦多一天,耶誕節一天,春節就是十天,端午,中秋個多一天等等.
先不管名義對不對,
我老是覺得,
修法讓軍公教多七天假的難度及阻力相比於修法讓勞工少放七天假的難度及阻力,
讓軍公教多七天假實在低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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