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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來滾去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32
有感而發

程序固然很重要,但是在黨意超越民意的時候,討論的過程就被架空了,反正不管怎樣最後都是多數黨屬意的法案會過。

當委員代表是黨意而不是民意或他的自由意志,那選出議員的目的是什麼呢?

大家可以去查一下當初林淑芬表達出不同於黨意的意見的時候,受到同黨的人怎樣的攻擊。
舊 2016-10-30, 08:45 P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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