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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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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這幾串看下來
可能當面好好坐下來談都不太可能
我想他應該已經了解
卻不能同意
也不能接受
這樣的立場 還有這樣的想法 如果就還是繞著圈咬自己
真不知道是怎麼?
一個滿20歲的法律上獨立的行為人在立法同意[同性別]也能結婚[取得]法律上的所有權利義務
行為人本人和其配偶 皆是法律上獨立為自己負責的行為人
理所當然是彼此父母在法律上的監護地位自動消失之外,也無須取得父母認同就能[結婚](法律上的)
PS
(婚姻由一男女組成這民法也是可以改的? 透過憲法應該法理上沒什麼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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