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目乏目艮目青
Amateur Member
 
目乏目艮目青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引用:
作者x1013 PRO
如果選擇是補休的
不就還要倒貼公司500
哪有可能這樣


現行勞基法就是這樣解釋的

然後就有人上法院判決後才又出現另外一種解釋

昨天看到政論節目就在吵這個

一方說要遵照勞基法(不甩判決)

一方說不要做違法解釋

     
      
舊 2016-10-09, 10:19 A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目乏目艮目青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