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終於搞懂一例一休的加班費計算
瀏覽單個文章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8
引用:
作者
Zeffi
您講的剛好是一例一休試圖解決的問題,照現制單周不滿40工時不必給加班費
一例一休周六明定為休息日無此問題,加班費一定得給。
二例則周六不得上班,否則雇主可以被裁罰2~30萬(我認為這也該調,須隨公司規模級距成長,否則對大企業太低了)
然後,不論現制還是一例一休草案、二例草案,周日都是不得上班的
這就是我個人一直不懂的地方,例假日不得上班,那勞基法39條是在講什麼意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30001&FLNO=39
2016-10-09, 02:47 AM #
19
rainwen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rainwens
查詢rainwen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rainwen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