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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剛看了看才發覺以前用來破解(也就是前面工作半小時, 後面在工作半小時, 中間..)

現在已經修正了, 就是4~8~12小時, 無條件進入, 那法規終於進步了, 然而還有一點..

故意叫你去支援"比較遠"的地方, 然而上下班路程不能算入工時, 這點又何解?

我覺得啦, 法規就是拿來破解的, 端看公司要不要動腦去做些不違法但也不合理的事情.

譬如故意叫住比較遠的去支援就是那你中間不會想要跑去幹別的事情, 可以待命.

然而又不是強制待命, 所以不能列入加班這種伎倆.
 
舊 2016-10-07, 07:35 A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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