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hadow201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虎斑貓
問題是各公司的人事會不會依新法計算這些工時與加班費啊,我看很難吧...

我公司表定的上班時間是8小時40分,已經行之多年,多出"區區的"40分鐘當然不給加班費,但全公司經年累月累積起來就是很可觀的工時與產能,足夠老闆換新車了...


這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公司不守法,那法規訂的再周延也沒用。

重點是政府有沒有LP加強勞檢,和改善檢舉環境~
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舊 2016-10-06, 04:05 PM #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hadow2013離線中